佛山新市民(非本市户籍人口)
是否接到高明公安电话
“请问您申领粤居码了吗?”
(资料图)
这不是诈骗电话
请您耐心等待几分钟
听取工作人员指引
自助申领或者到警务室
让工作人员协助完成“领码”
2021年8月起
《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下称《条例》)已经正式施行
该《条例》明确了
房东、企业等“居所报送人”
不报送租客信息将面临罚款!
没办理居住登记的得赶紧办了!
“居所报送人”虚假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虚假报送居住信息人数每人1000元处以罚款;非本市户籍人口向居所报送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00元罚款。
“居所报送人”具体包含哪些人?
让我们通过一张图了解一下
为了广泛宣传该《条例》
高明公安各辖区派出所警务室
对全区“居所报送人”开展约谈工作
采取上门或者电话等方式
逐户逐人核对、登记非本市户籍人口信息
如果你是“居所报送人”
你需要了解以下
重点内容
一、居住信息报送要求
“居所报送人”应当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的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居所地址、类型以及入住、搬离时间。
二、居住信息报送时间
长租型
在非本市户籍人口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登记其基本情况,并分别在非本市户籍人口入住和搬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其居住信息。
短租型
分别在非本市户籍人口入住和搬离时,即时报送其居住信息。
自有房屋
分别在非本市户籍人口入住和搬离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送其居住信息。
三、居住信息报送方式
高明公安全力推进
非本市户籍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
如“居所报送人”不登、不报、
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
一经查实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请“居所报送人”及非本市户籍人口
按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明仔话你知
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原标题:《与高明新市民有关!没居住登记的要赶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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