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视讯:赴日游客戴金项链入境,被当罪犯关小黑屋、不仅搜身还扣钱?!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6-18 19:03:32


(相关资料图)

上个月31日,某位外国游客喜滋滋地入境日本,准备到旅游胜地——冲绳、快快乐乐地度个小假。

然而,在TA使用日本官方网站Visit Japan Web办理入境手续之后,却被日本的海关工作人员“请”进了小黑屋。

究其原因,竟是此游客在填表时,申报了带在脖子上的金项链。

这位游客在一众海关人员的环绕下,被从上到下的全方位超细致搜身,随身携带的包包也全部被一个一个地打开、逐一检查。

不单如此,此人在事后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到社群网站时,还诉苦“像是对待罪犯一样对我,把我扣进洗手间,然后一个劲儿地重复‘因为将金制品带进了日本,所以必须支付相应的税金’,不停地逼我付钱”······

经过一段“刻骨铭心”的长时间争论,该游客最后拒绝支付税金,而是支付了一定金额的“物品保管金”,将自己的金项链暂时存放在海关,待出境时再取回。

美好的冲绳度假之行,因为这样的一段不快经历,打了个八五折。此人也许只是想不动声色炫个富,结果一不小心把自己炫进去了······

那么,为什么连戴个金链子进海关,都能被关小黑屋呢?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原理——那些看上去脸很臭(有时候真的挺烦人)的海关人员,不是不想让你进日本(都是社畜,互相理解),他们很可能只是在按规矩上班(日本的“规矩之魂”,咱得懂)。

正所谓井水不犯河水,你不惹眼、对方也不会主动找麻烦。重点,就在于那个金链子到底长啥样。

举个夸张的栗子,↑ 的图左和图右,就是有区别滴。

虽然我们刚刚讲的那位游客,并没有表明自己的金链子到底多重,但很显然,如果戴的是图右的金项链,海关大概率是不会太为难TA的。

在日本海关官方网站的历年违规输入列表中,除了普遍共识的违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之外,“金制品”也被单独列了出来。

近年,随着访日外国游客数量的递增,携带黄金走私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举个栗子,某不法商家在海外购入5公斤黄金,为了避税、私自夹带至日本境内,并以相对低廉(由于没有交消费税,自然可以得到更多利润)的价位转卖给日本商家,日本商家再将其出口至国际黄金市场。如此一套流程下来,利益相关人不动声色地赚到200万日元,日本的关税制度形同虚设。

在今年上半年,就分别有来自越南和韩国的外国旅客,在入境日本时,夹带超限重量的金制品,且未做任何申报。

这两起案件,分别将金制品藏在小盒子和皮夹中,企图“暗渡陈仓”。

也许正是因为像上面这样的违法操作越来越猖獗,日本海关才开始严抓携带金制品的行为。凡事有因才有果。

针对类似事件的频发,韩国外交部也发表了声明,呼吁大家在入境时务必按规定提前进行物品申报。

纯度超过90%、重量超过1千克的金制品,都需要申报。在金制品价值超过日本规定的免税范围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万左右)情况下,海关会针对该金制品进行一定程度的消费税征税。若在未申报的情况下携带金制品的戒指、手镯、项链入境,很有可能会违反日本关税法,以“虚假申告”罪名遭到处罚、相应物品也将被没收。

所幸,开头提到的游客主动申报了自己的项链,如果未做任何申报、再加上态度强硬的话,想必就不只是被关小黑屋那么简单了。

不管是出差、留学,还是经商、旅行,作为外国人、出入不同国家的海关,都逐渐成为了咱们日常生活中的“家常便饭”。只要不是心存歹念的坏蛋,谁不想顺顺利利地出境入境?所以,掌握客观存在的各国海关规定,也是至关重要的。

上图是日本海关官方网站公布的禁止携带物品——违法药品、武器、易燃物、伪造品、低俗文化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这些均为禁止携带物品。

但是,这样的列举也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比如第2条的“指定药物”,虽然说明了“治疗用途的药品除外”,但在实际携带药品入境过程中,也会因为药品成分的问题被海关人员问询。因此,在入境前,本人提前登录日本海关网站、进行详细查询,也是很重要的。

在关注了日本海关吉祥物“海关汪”的专属推特后,小编发现,日本各处海关主抓的违禁物品有两种——违禁药品违法武器(毒品、枪支之类存在世界共识的违禁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认知差距的物品)。

第一种——违禁药品、违法武器,自不必说,想必咱们遵纪守法的国人也是有常识的。

但第二种,假冒伪劣商品,对于这类物品的认知参差,确实会因为国土文化的不同而产生纠纷和矛盾。

(图片来自日本海关官方网站首页)

除了我们刚刚提到的金制品之外,日本海关自2022年10月以来,也在强化对仿冒品的管控。

根据2021年修订的商标法和原创设计法,海外商家将仿冒品邮寄或携带至日本境内的行为,已被明确为“违反商标法和原创设计法”的违法行为。因此,自2022年3月开始,关税法也随之修正,禁止从海外输入仿冒品。

“侵害知识产权的物品,指侵害商标权、原创设计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或违反不当竞争防止法的物品。侵害知识产权的物品,与武器、毒品同类而视,为法律所禁,不允许输入日本境内。模仿品牌logo、品牌名、品牌肖像、品牌商品样式的包包、服装、鞋子等,都被列为违禁物品范围。”

即便是个人正在使用的仿冒品、或是自认为是真品的仿冒品,在经过海关鉴定为仿冒品后,都将禁止带入日本境内,并有可能被海关没收。同时,日本海关将不会为没收物品支付赔偿金。

现如今,咱们国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认知度也开始越来越强了,相信通过不断普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我们对这类海关严抓的行为也会逐渐接受和认可。

另外,在“海关汪”的社交帐号中,还列举了一个特别的例子。

将违反华盛顿条约的可爱水獭藏在纸箱里,准备偷偷带入日本境内——这样的“私带动物”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

除了活的动物外,肉品(包含肉干、火腿、香肠、培根、肉包)、蛋类(包含蛋壳)、乳产品等食物,也是禁止携带的喔!

2025年,大阪即将举行国际博览会,看着两个丑不拉几的吉祥物聚头,想必以大阪为代表的海关审核,将在未来越来越严格。

在本国,就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出国了,就做个尊重他国规章的外国人——做到这两点,相信即便是再严格的新规定新制度,都不会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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