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当了妈,如果没有你们的主动作为,估计我这辈子就要不清不白了!”十年前,王丽(化名)被他人盗用身份证号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去年起多方申诉无果后,通过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的积极履职,最终还其清白。2023年7月3日,家住灌南县的王丽带着丈夫和女儿,将专门制作的一面锦旗,送到灌云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李慧兵的手里。
送来感谢锦旗
(资料图)
莫名其妙“被生娃”,两度诉讼不予立案
还在2022年8月的一天,灌南县某医院的妇产科病房里,产妇王丽看着自己刚刚出生的女宝宝,疲惫的脸上洋溢着初为人母的幸福,这是她的第一个宝宝。丈夫和公公婆婆都激动得手足无措,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王丽,你这是二胎,孩子出生建档要按二胎孩子办理。”这时,一名医生走进来对王丽说道。
“医生,你是不是弄错了,这是我和丈夫的第一个孩子,怎么就成了二胎?”王丽瞬间一头雾水。
“十年前你在灌云县普爱医院生过一个女孩,你看,孩子叫徐小花(化名),生母就是你吧!”医生说着,并将电脑里全国联网的相关信息递到王丽眼前。
“什么,你以前生过孩子,和我结婚前不是说没结过婚吗,那个孩子是谁的?”“王丽,你生过孩子,你是不是骗婚的骗子啊?”病房内,一阵短暂的寂静后,王丽迎来了丈夫、公婆的责问和异样的眼光,王丽感到百口难辩。
莫名其妙“被生娃”,王丽感觉与婆家的关系迅速跌至冰点,严重影响到夫妻感情。面对心存芥蒂的丈夫,还未出月子的王丽便踏上了自证清白的道路。
王丽来到给“女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灌云县普爱医院核实情况,并到该县档案馆调取徐小花《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王丽惊讶地发现,一份用她身份证号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确实登记着一个“女儿”,出生时间是2013年9月。王丽当天就向该医院反映,提出自己并非徐小花生母,请求撤销该《出生医学证明》,被拒绝后又向灌云县卫健委投诉。卫健委表示,必须找到孩子的生母做亲子鉴定,且王丽也要和孩子做亲子鉴定,以证明她们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如果在没有相当证据证明王丽非孩子生母的情况下,无法做出撤销《出生医学证明》的决定。因此,相关单位并未解除她与“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上所谓的“亲子关系”。
“我哪知道孩子的生母是谁啊!”王丽万般无奈,于2022年9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灌云县卫健委更正登记内容或者撤销《出生医学证明》,确认其与女孩不存在母子关系。法院以该案超过5年诉讼时效为由,不予立案。王丽遂上诉至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同样的理由不予立案。王丽决定等自己的孩子大一些之后走信访之路。
热心检察官“多管闲事”,为查真相跋涉取证
2023年2月,灌云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李慧兵从法院调取行政裁定书时,看到了王丽要求撤销《出生医学证明》的行政裁定书,拥有丰富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经验的李慧兵认为,如果徐小花的《出生医学证明》真的弄错了,那就应该予以纠错,否则,岂不是要让王丽“糊涂”一辈子吗!将来更会影响到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利等法律关系。
“群众事无小事,我们向前进一步,司法更有温度。”李慧兵决定查清事情真相,还王丽一个清白。“弄清真相需要找到王丽调查核实,但我们并没有王丽的联系方式,也不知王丽身在何处。”李慧兵通过灌云县伊山派出所查询公安系统,找到王丽妹妹的电话号码,便从其妹妹处要来王丽的手机号码。
“你不会是骗子吧?我不信检察院这么好心,能主动联系我为我主持公道。”初次接通电话后,王丽丢下这么一句便直接将电话挂断。
李慧兵再次拨通对方电话,耐心地告知自己的姓名、办公地址,并建议对方可以来灌云县检察院找他。
王丽不大相信“还有这好事”,但内心又期昐这件事是真的,便电话联系在灌南县检察院上班的熟人,查询检察机关是否有相关工作职能。在得到证实后,王丽主动致电李慧兵,请求帮其维护合法权益。
次日,李慧兵来到王丽打工所在地苏州市,按照王丽提供的地址与其见面。据王丽透露,徐小花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一栏显示是徐某,多年前自己曾与其谈过恋爱,但并未生过孩子,或许是徐某盗用自己的身份证号办理了徐小花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将徐某的电话号码提供给李慧兵。
“徐某似乎有什么顾虑,总在回避着我们,一会说在灌云县某工地上,一会说在灌南县丈母娘家,但是,每次我们马不停蹄去找时都扑了个空,后来再联系,发现徐某把我们的电话都‘拉黑’了。”无奈之下,李慧兵只好再次向伊山派出所求助,伊山派出所了解到徐某曾是一起电信诈骗案的受害者,便以此为由将其约至派出所谈话。最终,在派出所的帮助下,李慧兵终于见到了“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徐某。
“孩子是我母亲领养的,不是王丽生的,出生证明也是我母亲一手操办的,到底怎么办理的我就不知道了。”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徐某说了实话。
当天下午,李慧兵来到徐某家中。徐某的母亲获悉检察官的来意后,几番“闪转腾挪”之后,在检察官的一再追问下,徐母承认徐小花系其十年前领养。据徐母回忆,2013年9月28日,徐母在灌云县普爱医院遇到徐小花的生母肖某,当时未婚先孕的肖某正为如何安置婴儿而犯愁。徐母想到儿子徐某离异后一直没有孩子,便领养了肖某的孩子,考虑到孩子上户口问题,必须想方设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徐母未经王丽同意,便用从家中找到的王丽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徐小花的《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在未认真核对生母信息的情况下,就根据王丽的身份证复印件开具了《出生医学证明》。几年后,徐小花到了上学年龄,徐母考虑到需要有户口,便找到了徐小花的生母肖某,为徐小花申报了户籍。
真相大白,撤销错误《出生医学证明》
此后,李慧兵又开始了寻找孩子生母的路程。通过公安机关了解到徐小花的户籍已落在海州区板浦镇。李慧兵在海州区公安机关调取了徐小花户籍资料,并从中发现了徐小花与其生母的亲子鉴定材料。原来,在2020年6月26日,肖某委托上海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对其和徐小花进行亲子鉴定,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支持肖某是徐小花的生物学母亲。肖某于2021年10月26日向海州区板浦派出所提出申请,将徐小花落户在自己父亲名下,但徐小花仍由徐某扶养。
掌握这一重要证据材料后,李慧兵相继到灌云普爱医院、卫健委等单位召开磋商会,汇报该案件办理情况,共同探讨徐小花《出生医学证明》的生母信息错误更正问题。
磋商会上,李慧兵认为,徐母以欺骗手段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属违法行为,应予以更正;现在已有徐小花和生母的亲子鉴定,能认定亲子之间生物学上的自然血缘关系,足以得出排他性结论,通过证据调查也证明了王丽与徐小花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且现在养父徐某也不同意徐小花与王丽再做亲子鉴定,因此,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徐小花的合法权益,不应再让徐小花与王丽进行亲子鉴定。
检察官在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后,几方达成共识,检察机关依法启动督促履职程序,向县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出生医学证明》应明确记载新生儿父母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医院对父母亲的身份证件信息应当认真核对。普爱医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不履行形式审查职责,对相关信息随意填写,说明医院在核实母亲的身份证件信息环节存在疏漏,要求加强整改,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灌云县卫健委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成立专班,对全县所有助产机构、管理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开展全面清查,并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的规范管理。同时,对徐母提供虚假信息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予以登报声明作废,并将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中的王丽管理信息进行变更。目前,王丽与“女儿”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亲子关系已作更改,“解绑”后将不会再有任何关联,维护了王丽的合法权益。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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